政治生活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轮复习学案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导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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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导学案
一、考点:
(1)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人大代表的产生
人大代表的职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二、考情分析:
9.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性质,政府的宗旨、工作的基本原则
山东文综,29(5),5分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海南单科,10,2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政府的宗旨、工作的基本原则
广东单科,38,11分
三、知识梳理
(一)、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行使国家全力的机关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
(1)广大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人民代表,由它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2)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幕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部分权力。
(3)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其监督。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a、立法权。即制订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订地方性法规。
b、决定权。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c、任免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的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权力。
d、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权力。人大对政府各级干部都有权进行监督。
2、肩负人民的重任
(1)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及任期
产生方式:
每届任期五年。
(3)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在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时,除审议(权)各项议案、表决(权)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义务。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政体与国体的关系
a、国体:
国家的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国体决定着国家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决定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
b、政体:
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叫做政体。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c、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政体有相对的独立性。
d、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民主集中制原则
①含义。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②表现:
a、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代表人民执行权力。对不称职的代表可依照法律程序罢免
b、人民代表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司法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c、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中央统一领导,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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