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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稿: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7000字★

讲课稿: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7000字

一、信访有关解读

(一)什么是信访

1.信访活动。信访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不仅现代有,古代也有。不仅中国有,外国也有。在我国历史上,比如,在尧舜时代,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清朝的“杨乃武案”等,就是类似当代信访的相关制度和活动。在国外,许多国家把处理公民诉求作为政府或者议会的一项专门工作,比如,德国、瑞典、丹麦等国家设有公民申诉专员制度,法国设有调解专员制度,俄罗斯总统办公厅设有公民信访工作局,韩国设有国民苦衷处理局,等等。

2.信访、信访工作。“信访”是在当代中国才产生的一个新词汇,是“来信来访”或者“写信上访”的简称。195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向毛泽东报告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时,首次提出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作为一项专门工作。1951年6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决定》中,正式把“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列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在长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实践中,广大信访干部把人民来信来访简称为“信访”,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称为“信访工作”。1963年12月,国务院秘书厅制定的《信访档案分类方法》最早使用“信访”一词。1966年7月,中央办公厅把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中央办公厅秘书室改为“信访处”,在党政机关内部正式确认“信访”一词。1971年中共中央机关刊物《红旗》杂志为纪念毛泽东“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批示发表20周年,首次公开把人民来信来访称为“信访”;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称为“信访工作”。

3.信访与“告状”的区别。“信访”不等同于“喊冤告状”,群众信访并不都是反映诉求的。2005年修订后的新《信访条例》第2条把信访定义为:“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

办理完毕后,要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答复意见书,并向信访人出具(送达)。处理意见书上要明确写明请求复查(复核)的期限和机关。同时将信访事项办理结果反馈所转(交)办信访工作机构。

(六)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新精神

2014年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国家信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两意见一办法”的出台对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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