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最新时事:“阶梯水价”能否“水到渠成”
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阶梯水价。
水,民生之本、生命之源,已成为拉开新一轮资源产品价改大幕的“探路者”。从零星的地方水价“摸索式”调整,到全国性的阶梯价格改革,居民基本用水如何确保。水质能否随着水价同步提升。如何破解当前资源价格改革之困。种种民生关切有待落实。
价改大幕开启,八成家庭生活用水不受影响
我国长期对水、电、油、气等基础资源产品实施计划性低价格。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水资源日益紧缺,各地普遍“廉价水”现状与当下国情严重不适应。2015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阶梯水价——中国新一轮资源品价格改革由水价拉开帷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水排在第一位,与其短缺性和改革的迫切性是相关的,新一轮资源价改,从水突破,全局性意义很大。”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丁纯分析。
为保障基本民生,鼓励节约用水,发改委要求各地在推行水价改革时,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后,各地八成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会增加,其余约20%的居民家庭用水基本生活需求部分价格不上涨,但超出的部分将大幅上调,涨幅为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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