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国土)严格规范管理 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规范管理搞好服务严格监督提升质量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成立于2009年,履行统一案件受理、分流,统一流程监控,统一赃证物监管,统一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统一法律文书监管,统一案件质量评查六项职能。几年来,我院案件管理中心,紧紧围绕“管理、监督、参谋、服务”的职能定位,不断完善案件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通过严把案件“管理关、监督关、保管关、服务关、接待关、检验关”,使案件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实效。

一是集中受案、分流,严把案件“管理关”

案件管理中心统一直接对外受理案件,对所有案件在“进口”环节实行源头管理。将原来由业务科室受理的所有案件全部纳入案件管理中心管理范围,按照《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规定》进行登记管理,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从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案卷装订是否规范、涉案款物是否随案移送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查,对于不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改进后再移送。对于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及时上网登记、网上分流。通过严格的案件受理审查,将不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拒在“进口”之外;对于业务科室办结的案件或需要退回补充侦查以及报送的案件由相应业务科室报案件管理中心统一进行备案登记,案件管理中心接收案件时审查法律文书是否齐备、法律1文书是否规范、案件是否网上流转、审批,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案件不予接收、不予分流移送,将有问题的案件挡在“出口”以内。

二是办案过程全程监控,严把案件“监督关”案件管理中心在统一受理案件后,填写“办理案件时限提示表”,按顺序号分流给相应的业务部门人员,承办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办理案件工作规范》、办案流程进行办理。结案后,案件承办人按照评分标准填写“办理案件自查表”,连同案件材料返回案件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后,统一流转。案件管理中心对批捕案件在到期前二日内、公诉案件在到期前七日内,采取网上提醒、口头通知以及发出《预警通知书》的方式,进行提示、预警。特别对审查起诉未羁押的案件提出了审结方面的时间要求,办案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二个月,杜绝了久拖不决案件的发生。对于期限届满仍未办结的案件,及时向主管检察长汇报,督促案件承办人员及时结案。今年以来,我院案管中心加大期限提示、预警工作力度,在网上发出预警通知32次,发出《预警通知书8份》,确保了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对于自侦、民行等部门受理的举报线索及自侦部门自行发现的案件线索等,要求在立案后三日内向案件管理中心备案。


(未完,全文共3486字,当前显示104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