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陕教职〔2013〕13号
2013-06-0710:07:01来源:陕西省教育厅查看:14发布者:职成网zyf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中国关工委办公室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9号)要求,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妇女联合会、陕西省关工委、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决定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组织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参加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及内容要求
本届竞赛活动共包括5类13个赛项。
(一)征文类(3项)。
围绕“中国梦·我的梦”、“雷锋精神永在”、“创业之星”等征文主题,具体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中国梦·我的梦”征文赛项。引导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参赛作品要写出对“中国梦”的理解,结合个人的理想和追求,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雷锋精神永在”征文赛项。引导学生深入理解雷锋精神的精髓和时代内涵,学习雷锋和身边先进人物,争做新时代雷锋精神的践行者。参赛作品可从自己参与学雷锋活动的实际行动说起,表达出对弘扬雷锋精神的体会和感受;也可结合身边的好人好事,谈对新时期雷锋精神的理解和感悟。
“创业之星”征文赛项。通过组织开展在校学生采访创业有成毕业生的活动,宣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典型,让中职生增强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感悟成才之路。参赛作品应表现出创业者的奋斗历程、创业精神和对社会的回报,突出采访者的感悟等。可由个人完成,也可由2—3名学生合作完成。
(二)职业生涯规划类(1项)。
“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将竞赛活动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教学有机结合,加强以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成才观、就业观、创业观为主要内涵的职业生涯教育,引导学生认清自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力军,树立信心、努力学习,为职业生涯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参赛作品应重点呈现出以准备从事职业的要求为标准,提高自身职业能力的计划和具体措施,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三)摄影和微电影类(3项)。
包括以“最美中国”、“我身边的正能量”、“劳动者神采”为主题的摄影或微电影赛项。可选择参加摄影或微电影项目之一,也可同时参加两类项目。
摄影要求以单幅照片形式参赛,彩色、黑白和数码激光输出图片等均可,可以使用画图软件等对照片的尺寸、对比、明暗、色彩进行调整。数字文件、反转片、底片、电脑合成照片不得参赛。比赛照片规格5—10英寸;宽幅底片记录照片边长为10英寸。
微电影要求以视频方式围绕主题讲述故事、宣传相关理念。时长在10分钟以内,可以小电影、纪录短片、视频剪辑、公益广告等形式。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不得涉及任何版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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