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宣传稿
全居广大居民
同志们:
广大应征青年们:您们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位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今年的冬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就今年的征兵工作作几点说明:
一、
(一)征集对象。今年征兵仍按照“一个主体,两个优先”的要求征集,即:主要征集具有高中包括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男青年是非农业户口的,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是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高职高专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参加今年高考有分数可查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女兵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实行网上报名,全程公开、择优入选。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岁的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未完,全文共1906字,当前显示56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