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大学教务处5篇范文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中农大教字„2009‟1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教育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从事科学研究与工程实践的初步尝试。
第二条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对具有一定理论或实践意义的课题进行独立研究,使学生得到科学思维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做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全面负责,教务处、院(系)分级管理,分工协作。
第四条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学科的特点,制定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文件,明确学校的总体管理目标。组织协调各院系的有关力量,分解实施管理目标并布置全校的毕业设计工作任务。
2.负责具体安排、组织、检查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问题;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校级开题与毕业答辩。
3.做好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编印工作。
4.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为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5.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文件清单做好教务处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五条院(系)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规定,布置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组织有关系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审定指导教师名单,审定题目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汇总《中国农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览表》、《中国农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组织选题与开题、定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推荐本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
2.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控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3.做好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于春季学期末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送教务处,并按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摘要选编撰写规范》撰写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摘要一并送教务处。
4.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文件清单做好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等文档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章指导教师职责
第六条指导教师一般由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和辅导教师由系安排,主管教学院长审批。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不得超过6人(不含指导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
第七条在校外单位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所在学院聘请校外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同时确定相应的校内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导师。
第八条凡承担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教师,应本着对教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指导工作。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认真做好选题与开题、过程指导、中期检查、论文答辩工作。不仅要负责业务指导,还应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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