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迈中学每月百星评选工作办法
一、“每月百星”评选办法
1、推荐条件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爱校爱班,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2)可以是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也可以是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师生肯定的学生,做为班级月度之“星”推荐到学校进行宣传。推荐的“星”名称可以根据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来定:如:环保之星、进步之星、文明之星、爱心之星、礼仪之星、幽默之星、坚强之星、乐于助人之星、尊师敬长之星、爱国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领袖之星等等。年级、班级可以围绕“星”自创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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