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201*年备案工作总结
房山区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北京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北京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房山区安全监管局为建立重大危险源备案及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制定了《房山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和备案工作。经核查,全区共有34家(其中一家处于停产状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储存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共计62处重大危险源,现将201*年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编制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
为做好我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工作,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和控制能力,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房山区重大危险源实际情况,制定《房山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房山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具体负责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的日常工作。201*年月
日召开重大危险源工作备案管理工作会,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从而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与效果。
(三)编制相关材料,加强人员培训
为做好我区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区安全监管局制定专门教材,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房山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纳入到教材中,免费发放给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企业。201*年4月,聘请专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100多人员进行一期的重大危险源培训。
(四)企业做好辨识、建档和监督管理工作
(未完,全文共2625字,当前显示79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