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社社规
第一章总则朝阳文学社社规
第一条朝阳文学社是在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南校区)学生处领导下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本社宗旨:活跃校园文学,拓展学生视野,报道校园动态;
第三条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下开展各项活动,并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活动经费;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本社设社长、副社长、社长助理和秘书各1名;下设:编辑组、采访组、外联组
和宣传发行组,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以及干事若干名,另设见习生若干名。以上由社员选举产生,即召开干部竞选大会,由原负责人推荐候选人或自荐参与
竞选,在各社团和老师的监督下当场选举,每年改选一次。
第五条负责人权限
社长代表我社,负责总体事务规划、分配以及制度化建设等;副社长协助社长开展各项工作,分管招生、培训、考核、竞选等;
社长助理辅助社长和副社长,负责办报、财管、协调和督察等工作;
秘书负责文书、会务、档案、传达、纪律等的相关事宜工作;
组长主持所属部门工作,协作按时按量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第六条分属机构职责
⒈例会:每月初召开社员大会,会议内容包括干部工作汇报、社员考核、社费报告、
部门评价等,每星期须召开干部例会,另外组长必须有固定的部门例会;
⒉部门:编辑组全面负责校园征稿、审稿和社刊排版工作,设版面编辑和文字编辑等;
采访组负责校园新闻采风采写和报道以及校园生活调查,设小记者和调查员;
外联组负责与校内外社团的邀请访问交流和联谊等工作,设联络员和外交员;
发行宣传组为本社活动宣传及校报社刊发行,设发行员、宣传员和书画员等;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社员权利与义务:
⒈发言权和表决权:对本社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和重大决策的表决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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