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桥纪发1号
宁纪发„2010‟14号
关于转发宣城市纪委《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行为的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现将宣城市纪委《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行为的通报》(宣纪发[2010]2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顶风违纪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宁国市纪委
宁国市监察局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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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纪发„2010‟22号
★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行为的通报
廉洁自律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三令五申,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但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无视规定,我行我素,借过节、生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事宜大操大办,甚至收钱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现将广德县一起党员干部借过生日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案件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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