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水利普查清查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安排
水利普查清查工作是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任务的重要
基础工作。按照国普办要求和省、州水普办安排,我县于201*年3月26日正式启动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全县共投入人力204人,对8个水利普查分区开展了清查登记工作。自3月26日以来,在州水普办的指导下,经过全县水利普查业务人员的辛勤努力,先后完成了水利普查对象基础名录收集整理,普查对象清查登记,典型对象用水台帐建立,清查数据审核汇总、录入以及县级验收审查工作。并根据国普办、省、州水普办业内审核意见及要求,进一步认真对照复查和修改补充,并于8月26日完成查缺补漏上报工作。现将有关清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普查分区情况
弥渡县国土面积1524km,全县8个乡镇(其中5个镇、3个乡),85个村、4个社区。水利普查划分为1个县级单元、8个乡级普查分区、89个村级普查区。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汇总工作,以村为基础清查登记、以乡为单元填报复核、以县为整体汇总审查。水利普查具体工作由县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助,并指定了10个人为水利普查专职人员,配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电话一部、办公室一间。我县水普办于201*年10月完成了《弥渡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的编制,201*年3月6日至9日在县上组织了156人次、耗资5万元的水利普查指导员培训,后又再选聘了89个人担任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普查员。
二、清查情况
全县共投入人力204人,对8个水利普查分区开展了前期清查工作,共清查各类水利工程470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28处、工业企业27处、公共供水企业6处、畜禽养殖场12处、灌区19处、地表水水源地5个、河流(河段)10个、入河湖排污口3个、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18个、规模以上机电井348个。
三、清查成果
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规定,我县列入水利普查规模的有:水库工程57处、水电站工程3处、规模以上农村供水工程29处、居民生活用水户调查对象100户、灌区调查对象19处、规模化养殖场调查对象12处、公共供水企业调查对象6个、工业企业调查对象27户、建筑业与第三产业调查对象28户、河湖取水口14个、地表水水源地5个、治理保护河流10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18个、灌区专项19个、规模以上机电井348口。
四、取用水台帐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是这次水利普查的重点之一,水利普查取用、水台帐建设也就十分关键,台帐建设工作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水利普查的成功与否。我县在水利普查工作中一直重视台帐建设工作,曾多次召开全县水利普查台帐建设工作调度会,开展台帐建设现场培训学习,并加强巡查指导,使我县台帐工作少走弯路、顺利进行。我县共建有台帐206处,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户典型调查对象100户、灌区典型调查对象19处、规模化养殖场调查对象12处、公共
供水企业调查对象6个、建筑业与第三产业调查对象28户、工业企业调查对象27户、河湖取水口14个。
五、数据审核及查缺补漏
弥渡县清查数据内业审核及查缺补漏工作由水普办主任杨正红牵头并负总责,各专业组技术负责人:邹勇、杨莉英、杨亚晶、马绍经、杨丽梅、郭欣等同志按照各自所承担的专业,针对国普办对我县清查数据审核意见进行逐一对照复核,出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分析,加以更正并予以说明,同时集中人员开展河湖取水口的补充完善,确保清查数据的合理性。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1、关于数据处理中的选项,如河流名称、管理单位名称等,一律以系统设定为准;
2、统计数据、库容量等不一致的,以原始资料或设计审批数据为准;
3、经济社会用水清查对象基本信息不吻合的,一律以税务、工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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