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推行“一考两推一述”(黄冈)
***市管干部选拔任用“两推一述两考”
试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地方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两推一述两考”中的“两推一述”是指:民主推荐和遴选推荐,遴选推荐前被推荐人选进行自述;“两考”是指:对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进行理论和业务知识考试、组织考察。
第三条民主推荐是指在推荐中提出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要求和提供一定范围的干部名册或名单,由参加推荐的人员从较大范围符合条件资格的干部选择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遴选推荐是指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在推荐票上列出多于应推荐人数的人选,由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员从推荐票上选择推荐。民主推荐和遴选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范围、推荐方式和有关要求等,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确定。
第四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出现以下情况时进行遴选会议投票推荐。
(一)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其中有一种形式的推荐得票数不达参加推荐人数三分之一的人选(换届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时,符合继续提名条件人选得票数不达参加推荐人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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