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泰州市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9月4日,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姜堰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姜安监201*57号),并组织全市进行排查,截止10月20日,共排查企业126家,排查隐患398项,整改到位383项,督查企业67家,排查隐患310项,整改到位291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市组织各镇(区)安监办人员和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103号)要求,督促企业认真查找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企业实际和我市化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修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完善各类安全检查表,按照规定的程序、频次和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认识。
二、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装置安全可靠性
(一)扎实推进在役化工生产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按照泰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在役化工生产装置安全设
计诊断的通知》(泰安监201*167号)要求,9月10日,我们召开全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推进会,督促相关企业按期完成设计诊断工作,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对涉及高危工艺的自动化改造组织“回头看”我市29家涉及高危工艺和高危储存设施的自动化改造已于201*年底前全部完成,此次“回头看”重点对自动化系统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我们在督查中发现部分企业自动化系统的安全仪表未定期检测,对此我们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涉氯企业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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