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加强市直中小学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执教,民主治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党组(200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校评议委员会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委员,书记、副校长、校长助理为委员的评议委员会,全面负责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评议考察工作。
二、竞聘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具有履行学校中层行政职务所需要的道德修养和理论政策水平。
2、热爱教育行政工作,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竞聘中层正职必须是在任的副职(任职一年以上)或正职(岗位不限)且当年民主测评教职工满意率(含基本满意)高于70%者。
5、年龄在45岁以下。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一级以上职称。
三、竞聘程序
1、公开职位:
(未完,全文共1894字,当前显示4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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