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讲稿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突出体现为市场经济的公德要求,并明确要求我们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筑牢道德防线。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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