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
东古城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现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东古城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
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管理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
镇政府主要领导、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镇及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政府、管理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镇政府及各管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政府、管理区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未完,全文共1537字,当前显示5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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