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
南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
作者:行政服务…来源:本站原创录入:行政服务大厅时间:2011-7-11责编:行政服务大厅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
二、设立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告》。
三、申办程序:
(一)中央驻豫、省管及跨省辖市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报送市安监局备案。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和数量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未完,全文共1073字,当前显示32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