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赴台需准备资料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师因公赴台手续办理流程201507
因公赴台交流手续繁杂,涉及市教育局、市台办、省台办、国台办、市出入境、台湾移民署等各部门,需办理预审、政审、办理出入境、申购外汇等手续。一般需提前2~3个月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向学校递交申请申请人依据各部门上年底上报的下年度《赴台计划表》安排赴台活动。申请人拿到台方邀请函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师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表》(附件1),按流程完成校内审批手续。
二、准备以下材料(若有电子版均须提供)
1.邀请函复印件(参考附件11)(要求:必须有邀请方的签字或盖章)(一式三份)
2.邀请方简介(参考附件12)(可自拟。要求。1000字以内;文头或文末需体现邀请单位的通讯地址、联络人、联系电话,正文是邀请方单位介绍)(一式三份)
3.《在台行程》复印件(参考附件11,应为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的专业行程表。必须有邀请方盖章;相关审批部门只承认附件2样式的行程表)(一式三份)
4.《赴台人员名单》(附件2)(要求:超20人需在“姓名”列前加“序号”列,表格下方的“公章”和“经办人”2处无需签字盖章,放空即可)(一式五份)
5.《因公赴台交流团组预先审核单》
(一式两份)(附件3)6.在职/在校证明(附件4)(关系或户口不在厦门者交二份,学生在校证明由教务处提供)(用于办理入台证)(一份)
7.《中華民國臺灣入出境申請書》(附件5)(一份)(用于办理入台证)8.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人一个文件,档案格式为jpg或jpeg)(用于办理入台证)
(未完,全文共2470字,当前显示66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