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及贵重医疗设备购置论证制度
大型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制度
为规范我院医疗设备购置程序,提高医疗设备购置决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高医疗设备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论证管理流程
1、医疗设备购置论证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在医疗设备论证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疗设备购置的论证工作。
2、医疗设备购置论证范围。单台(套)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必须经过论证程序,报院长办公会通过后购置。
3、科室应召开科内可行性讨论会,对设备购置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成本效益评测、人员、场地等进行充分论证。
(未完,全文共794字,当前显示2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