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造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吉格斯太镇村容村貌整治房屋改造协议
甲方:吉格斯太镇人民政府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吉格斯太镇镇村容村貌建设,我镇在2010年的村容村貌整治中,按照《达拉特旗2010年村容村貌整治实施细则》、《吉格斯太镇人民政府2010年村容村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拟在吉巴线油路两侧对原有住房进行改造。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改造申请,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按村容村貌房屋改造工作要求,对乙方房屋进行改造。
二、改造内容
1、房顶。在乙方原有房顶基础上做坡面彩钢房顶,彩钢板厚度原则上不低于0.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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