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证申请提交的材料
国内民事
(一)遗嘱公证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
2、立遗嘱人所处分财产的财产证明;
3、遗嘱中有无依靠其抚养生活的人员的证明;
3、被继承人遗产的财产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
5、声明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分家析产公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父母结婚证;
4、立遗嘱人配偶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
5、遗嘱书;
6、立遗嘱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明;
2、离婚证、调解书、判决书,尚未办理离婚的应提供结婚证;
3、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证明;
4、财产共有人共有情况证明;
5、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6、须协议人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证明;
4、草拟的协议书;
5、须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委托书公证1.委托人身份证明;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
4.委托书文本;
5.委托人为夫妻二人的需提供结婚证;
6.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7.委托书公证必须由委托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五)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1、放弃继承权声明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死者)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赠与公证(赠与合同、赠与书)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和清单;
3、赠与财产属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
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受赠人身份证明;
5、赠与书或赠与合同文本;
6、赠与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若为赠与合
同双方都须亲自到场);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借款抵押协议公证(个人之间借款)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押财产的所有权证明,若有共有人,全部共有人到场;
3、有保证人的,应提交保证书文本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保证人有保证能力的证明;
4、借款抵押协议书文本;
5、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房产抵押承诺书公证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2、房屋所有权证明;
3、房屋产权系共有财产的,全部共有人到场(共有人系夫妻关系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房屋评估报告;
5、承诺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涉外民事
一、出生公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出生证明;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二寸免冠照片若干张;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
二、结婚公证
1、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夫妻双方近期合影照片若干张;
四、亲属关系公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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