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管理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
中组发〔2009〕10号
印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追授吴大观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追授吴大观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学习、宣传吴大观同志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奋发进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9年7月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追授吴大观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09年7月2日)
吴大观,男,l916年11月出生,l948年ll月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3月逝世。曾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科技委常委,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第
五、
六、七届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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