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的规定
***卫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特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
一、总体要求
1、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科;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院党委统一领导,院党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院党员干部的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卫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院长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院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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