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茶店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强化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质量管理年的相关要求,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并履行相关职能。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能
1.主任委员。领导和主持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对全院医疗质量负总责。
2.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参与制定、审议讨论、修改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和医疗质量考核标准。根据院领导分工要求,对分管的临床、临床、医技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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