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党务资料的通知(修改)
韶关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韶党公开〔2011〕15号
关于规范党务公开栏版式内容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及中省驻韶各单位党组(党委),各市级示范点党组织:
根据《韶关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规范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规范性,经研究,决定对党务公开栏模式进行统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要求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设立党务公开栏。公开栏的设置要结合实际,以注重实效为原则,公开的项目和内容要严格按照《韶关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的有关要求,做到公开规范、美观易读、经济实用,突出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创出党务公开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党务公开栏可以与政务、事务、厂务、村务等公开栏结合起来。
二、栏版要求
(一)规范形式。党务公开栏应设在本单位门厅、乡镇(街道)和村(居)党组织活动场所比较醒目的地方,以方便党员、群众阅读和监督。公开栏可使用展板、橱窗、彩色喷绘、电子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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