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房租补助专项资金及招商引资奖励资金
管理办法
一、对企业奖励的方法与条件
1、根据《越秀区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条例,该条例从2010年起实施连续5年。越秀区优质企业由《越秀区优质企业认定会奖励法》条例认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本区。可获得以下的奖励政策。
奖励方法:2010年后在广州注册被认定为落户于越秀区总部企业,按
认定当年缴入市和区的库税总和50%给予一次性的奖励,最高金额为5000万人民币。
2、新引进的优质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得到越秀区“绿色通道”服务和提供优质学位中、小学学位各一个(按照该企业当年注册到越秀区的时间发放)
此处的“绿色通道”包括各个方面的职能部门其中包括
工商局:
为优质企业有限处理各项项目,在资料的齐全情况下,承诺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年检期间优先办理年检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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