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登山徒步运动协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 副本[五篇范例]
中国共产党邹坞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邹坞镇第十一届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邹坞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出席中共薛城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分别进行差额选举。镇党委委员、镇纪委委员采用不低于20%的比例差额预选、等额正式选举的办法产生。出席区级党代会代表采用不低于25%的比例差额预选、等额正式选举的办法产生。
四、经区委批准,我镇党委委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预选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镇党委委员应选名额为8名,差额2名;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5名,差额1名;出席薛城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预选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5%,区级党代表应选名额17名,差额4名。
五、镇党委委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中共邹坞镇第十届委员会提出,出席薛城区第九
次党代表会代表预选候选人名单,由基层党支部及各党总支推荐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汇总各代表团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确定镇党委委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出席薛城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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