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贵州省发改委2016年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第一批备选项目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文号】
工信厅联企业[2009]88号【发布日期】
2009年5月12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的决策部署,实施“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促进创业就业、推进产业集聚等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信有担保业务补助项目,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补助项目等。
结合当前中小企业发展实际,今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提前启动,分批申报,分批下达。第一批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与中小企业相关的项目、扩大创业就业项目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7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支持产品有市场的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市场、稳定就业、扩大就业;支持中小企业调整结构,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进结构优化升级;支持鼓励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加快技术进步,中小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支持重点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1.结构调整项目。以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行业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产产业集群中具有自主品牌的骨干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产业转移、实施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生产节能产品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外向型企业调整产品和市场结构的技术改造项目。
2.专业化发展项目。重点是为装备制造、汽车、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行业企业生产配套产品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3.物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聚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内面向中小企业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改造和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增加就业岗位的技术改造项目重点烛支持产品有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鼓励企业勇于创新、开拓市场、稳定就业、扩大就业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
5.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重点烛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等改造项目(不包括新建扩建项目)。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未完,全文共3308字,当前显示104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