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申请书(杨海平-杨秀娇) - 副本
调查取证申请书
开阳县人民法院:
本人吴大志,系杨昌秀与贵州开磷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健康权、生命权、人格权争议纠纷一案杨昌秀的代理人,现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职权调查核实贵州开磷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吴朝武等驾驶员6%以上运输报酬作为管理费的事实。
事实和理由:
(未完,全文共974字,当前显示1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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