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员、车场服务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成都市物业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
一、职责:
(一)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礼仪规范:
(一)举止文明,态度和蔼;
(二)着装统一,标识齐全;
(三)尊老爱幼,服务到位。
三、工作纪律:
(一)不得饮酒睡觉;
(二)不得离岗脱岗;
(三)不得打架斗殴;
(四)不得粗言秽语;
(五)不得索要钱物。
四、规范用语:
您好、请进、请讲、请稍等、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停好、请您登记、请问您找谁、抱歉、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五、基本要求:
(一)经物业秩序维护专业培训,能掌握与物业秩序维护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职业规范,正确使用防护器械和正当防卫、现场保护等技能。
(二)具有物业秩序维护所需的智能、体能和技能,能应急处置安全防范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和危险事件,协助维护现场和救护求助,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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