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公路运输管理稽
瑞安市公路运输管理
稽征所文件
瑞运征〔2010〕112号
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站、队并各道路运输业户: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厅运便〔2010〕15号)、省运管局《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浙运〔2010〕42号)和温州市运管处《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浙温运〔2010〕15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道路运输证件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下称“经营业户”)即将到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二、换发程序
1.由瑞安市运管所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业户,填写《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换证基本信息表》(附件1)或《外
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换证基本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①许可证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行业职能股室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持表及以上有关材料,到我所办证中心窗口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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