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办事指南(土流网整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受理清单
1.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房屋);
2.用地勘测定界图、宗地图(各2张);
3.房屋面积测绘报告、2张房屋平面图;
4.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居民家庭在海南新购买第2套以上新建商品住宅,证满2年后才能转让。)5.双方申请人(含卖方配偶)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房地产过户税收证明书、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
7.发生转移的材料;
8.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9.保障性住房转让的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
10.开发商提供已备案的买卖合同及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11.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对;
12.将所有提供的材料按规格以图片形式扫描刻录光盘(备注:支持的图片格式为bmp、gif、jpg、pwg,每张图片最大不能超过1m)。注:
1.复印件用a4纸按1。1复印,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盖章。
2.代理人代办的还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转让人为单位的,提供机读档案及股东决议;
4.无土地信息的,找开发商提供。2张宗地图、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技术报告复印件。
5.本清单如有更新,则以新清单为准。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只刷卡,不收现金):
住宅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件窗口电话:0898-67629858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受理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付证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房屋面积≥300㎡时提供);
7.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房屋面积≥300㎡时提供);
8.用地勘测定界图、宗地图(各2张);
9.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及2张房屋平面图;
10.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白蚁防治工程竣工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物业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3.物业服务用房证明;
14.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界址签章表。
注:
1.复印件用a4纸按1。1复印,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盖章。
2.代理人代办的还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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