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选址及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报批需提交的资料
单独选址及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建设单位持下列材料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一、建设用地申请;
二、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是矿山企业的,提供采矿(勘查)许可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核准文件等项目建议书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四、占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的,提供规划部门审查意见;
五、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部门审查意见;
六、环保部门审查意见;
七、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材料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核查表及或评审意见;
八、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九、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拟征收、征用土地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临时用地报批需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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