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确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文号】
发改办外资[2006]408号【发布日期】
2006-03-02【生效日期】
2006-03-02【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确认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办外资[2006]4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以下简称国外贷款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以下简称项目确认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未完,全文共1421字,当前显示4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