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法院开展热爱伟大祖国教育活动总结
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
第三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工作安排,切实开展好我院“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县“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院的“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在院学习领导小组的有效组织下,坚持将主题教育同“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进行思想发动,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已完成了第三阶段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地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我院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第三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广泛发动
根据县“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及时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为组长,院长及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庭室领导为成员的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主题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工作,从而确保了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为我院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二、注重实效,周密安排
一是认真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动员会召开后,按照院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全院干警进行集中学习,有针对性地学习了《民族团结典型事迹汇编》、《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50题》、《新疆“三史”问答》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知应会题等内容。学习中,全院干警认真研读材料,撰写了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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