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南宁市科技副职选派引进管理办法

新药引进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新药引进工作,改善疾病治疗效果,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药引进的组织管理

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负责本院的新药引进、管理工作。每年召开1—2次新药引进评审会议。

2、新药评审由医院新药评审委员会负责。新药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药事委主任委员:

药事委副主任委员:

新药准入专家库成员包括:药事委其他成员:

由新药准入委员会成员和随机抽取的新药准入专家库成员组成该次新药准入评审小组,人员为20人作用。

3、新药引进的具体事务由医院药剂科的临床药学部门负责。并由各临床科室提出申请,每科每次申请引进品种不超过3个。严格限制药占比、医保或农合住院患者保外药品比例超过医院规定及基本药物使用未达指标的科室引进新药。

4、新药引进须由申请人负责申请。申请人必须是科室主任、科室副主任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职称人员。

5、药事委全体成员及每位专家库成员必须签署新药引进廉洁自律承诺书,药品供应商必须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新药评价及选择工作

6、医院院长办公会负责新药引进的最终审批

二、新药引进原则

1、“新药”是指不在我院药品目录内的、未使用过的新品种、新剂型。因不良反应等原因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录内、原研类品种优先引进


(未完,全文共1859字,当前显示60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