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采矿权矿区范围范文大全
采矿权转让变更
(一)采矿权转让
已经取得采矿权的法人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等情形,需变更采矿权投资主体的,应当向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手续。
1、采矿权转让登记申请书(加盖转让申请双方印章)。
2、转让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煤矿还需提供煤炭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受让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4、受让申请人的资金及资信证明材料。
5、地、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对转让变更申请的协助调查意见。
6、经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签证的采矿权转让合同和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采矿权转让鉴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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