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总纲
第一条红白理事会,是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办理本村婚嫁、丧葬事宜,坚持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反对在婚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其宗旨是服务于群众,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村民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3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未完,全文共1257字,当前显示3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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