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工程旋挖钻孔灌注桩验收自评报告0806
旋挖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合同
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考察,同意乙方施工旋挖钻孔灌注桩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旋挖钻孔灌注基础工程施工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第四条
1、工程结算计算方法:
1)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的旋挖钻孔灌注桩,孔径按人民币(大写)每米计算(¥:元计价)、空桩未灌部分按人民币计价):孔径立主米计算(¥:元计价)、空桩未灌部分按人民币(大写)每米计算(¥元计价),以上单价不含税金。
2)工程量结算按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3)机械进场费:
由甲方负责单向机械进场运输费共计人民币捌仟元整元/台(50公里以内),设备进场后当日付清进场费。
2、承包工作内容包括。开挖成孔及浇捣混凝土,其他发生的费用、开销均由甲方承担。
3、工程结算时间。工程结束两天内。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法:
1、乙方设备进场2天内,用,完成工程量50%时甲方需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80%工程款(施工费用),桩基础全部完成后甲方需支付乙方总工程量90%的工程款。
2、桩基础验收合格,甲方应在10日内给乙方结清剩余10%的工程尾款。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工人工资表。尾款不按时支付给乙方时,甲方必须每天支付给乙方所欠工程款5‰的工程款。
3、付款特殊约定。甲方将工程款转到乙方指定账户,账号。
第六条甲方职责:
1、开工前负责提供“三通一平”的场地及场内施工便道。负责完成高空障碍的清除及处理好工程场地和地下网管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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