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单位参保。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及其他城镇企业和职工、临时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临时用工。
2、城乡居民参保。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所需资料:
1、城乡居民参保:
(1)填报《汕尾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申报表》(2)填报《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3)填报《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国家四大银行之一: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6)自谋职业残疾人员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参保: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2)按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之一:
a.党政机关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及复印件。
b.事业单位提供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和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c.社会团体提供民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d.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e.军队单位提供军队主管部门核发的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及复印件。
f.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及复印件。
g.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h.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公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4)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复印件。(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职工花名册》,《工资明细表》。
(7)省社保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参保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参保人员带着上述有关材料,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2、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所需资料:领取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
(4)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还须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
(5)申请因病提前退休的须提供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原件。
(6)申请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本人提前退休的申请书。其中单位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
(7)申请政策性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申报补充表或加盖有关印章。
(8)如涉刑律者,须附法院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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