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
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院科研工作深入开展,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特设立南京旅游职业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简称青年基金项目。第二条青年基金项目,面向全院在岗的年轻教师(年龄在39周岁以下,含39周岁),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立项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
第三条青年基金项目,不设项目申请指南,择优资助学院重点建设项目和优势研究方向的课题。项目应体现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
第四条以系部或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初审,择优向学院推荐。原则上每个系科申报不超过5项,行政管理部门不超过1项。
第五条院级科研项目申请基本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职称为中级职称(含)以下,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2.未主持过厅局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并无在研其它各类级别科研项目(主持)。
3.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精神,学风端正,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完成较好。
4.已经立项的项目不得变相申报或重复申报。
5.同期只能申请一项项目。
三、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
第六条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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