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工商局“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半年总结
利川市工商局“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
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半年总结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工商消函[201*]8号)和州工商局的统一布署,我局十分重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61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06户次,共查处违法案件10件,案值45.57万元,召回不合格摩托车313辆,罚没收入3万多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8件,受理消费者申诉5件,办结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也是国家拉动内销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是坚持由局长刘慎锐同志亲自抓,分管局长扶山燕同志具体抓,市场分局负责全市家电、汽车摩托车市场管理的协调工作,经检队负责家电、汽车摩托车经营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消保机构负责消费者诉的受理和处理,注册分局负责家电和汽车摩托车经营者的登记工作,商广科负责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广告的规范和指导,基层所具体负责辖区内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全市“一盘棋”的管理模式,使我市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组织保证。
二、强化巡查和市场抽检力度,确保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我局把家电下乡、摩托车汽车下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基层分局所工作目标考核中,各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家电市场、汽车摩托车市场的巡查力度,规范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全年共出去执法人员1261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06户次,经检队抽检摩托车2批次,对经销国Ⅱ摩托车进行了查处。有效的维护了家电市场和汽车摩托车市场的质量安全。
三、做好消费者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申投诉的处理工作
我局以消保分局牵头,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申诉和处理工作。特别是在全市各所建立了一支消费维权队伍,把这项工作纳入他们的重要工作中,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8件,受理消费者申诉5件,处理5件,办结率100%,有效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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