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县设区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中心学校,直属单位:
根据区委办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撤县设区相关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查“蓟县”字样标识
目前,各单位牌匾都已更换为“蓟州区”字样,但仍有部分单位内部上墙的制度、校园文化宣传栏等存在“蓟县”字样的标识,请各单位速查速清,9月底之前整改完毕。
二、上交设区前各单位牌匾照片和说明
按照《关于做好撤县设区期间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蓟党办„2016‟11号)要求,各单位需上交旧牌匾的照片一张、领导与旧牌匾合影的照片,并附说明。
具体要求:
1.照片尺寸为5寸,连同电子版一并上交。
2.领导与旧牌匾合影的照片需附上电子版说明。简要介绍时间、人物、背景。
3.各镇乡由中心校汇总后统一上报。汇总时每个学校建立一个电子版文件夹。
4.若没有相关照片,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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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