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2018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疏勒县2018年度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
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8】
17号)要求,上级安排我县2018年度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9952.5万元。为切实用好管好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县扶贫办结合《疏勒县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计划》,按照上级下达2018年度脱贫任务,依据各乡镇年度脱贫指标任务,在遵循贫困户发展意愿的基础上,各乡镇、村、访惠聚工作队反复摸底,征求相关行业单位意见后,参照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库计划,依据地区反馈意见,对疏勒县2018年度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计划进行了修改、完善。编制疏勒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项目13个,资金9747.49万元。其中:精准到户生产发展项目9个,资金1163.1万元;“四个一”工程项目4个,资金8584.39万元。为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贫困户当年受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按照“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要求。一是坚持“统
1筹安排、优化配置,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的原则,以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为重点,瞄准年度退出46个贫困村和脱贫贫困人口,2014-2017年经验收评估已脱贫退出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2019年拟退出的贫困村;二是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乡村发展实际,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并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特色产业;四是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立足市场需求,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重点突出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双层拱棚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新建双层拱棚319座,每户1座(30m*8.5m*2.5m),扶持贫困户319户,每座补助6500元。其中:巴仁乡巴仁4村3座;塔尕尔其乡17座,阿克苏帕热其2村16座、台赛克3村1座;阿拉力乡26座,海尼且2村24座、阔纳乔喀9村2座;牙甫泉镇喀帕17村20座;罕南力克镇88座,明勒克霍伊拉4村31座、喀木其瓦普5村20座、谢依合来15村7座、恰喀17村20座、马勒其19村10座;库木西力克乡93座,色日克阿塔木1村2座、排先拜巴扎4村14座、贝希塔木6村15座、吾其9村13座、麦盖提13村15座、库干14村2座、托万艾日克17村14座、吉勒尕18村2座、明勒克20村16座;洋大曼2乡28座,红星6村5座、尤喀克其盖图克9村6座、尤喀克亚依拉克10村3座、且克勒14村2座、桑13村11座、阿亚克其盖图克15村1座;亚曼牙乡29座,喀拉吉勒尕7村3座、皮拉勒9村20座、兰格尔8村6座;巴合齐乡12座,尤喀克斯日勒玛村2村5座、巴什布其6村1座、吾斯塘博依8村6座;艾尔木东乡索古鲁克7村3座。
(二)单层拱棚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新建单层拱棚42座,每户1座,每户补助3000元,扶持贫困户42户。其中:英尔力克乡阿孜拉5村3座;巴仁乡纳丘克11村1座;库木西力克乡38座,贝希塔木6村9座、尕恰11村22座、克孜勒尤勒滚16村3座、帕合特勒克19村3座、莫达依21村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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