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要求
一、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券”)的信息
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二)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当按本指南的要求编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作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备案的必备文件,并按规定披露。
(三)本指南的规定是对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指南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四)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扉页作如下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期私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发行程序合规,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
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私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私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本期私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私募债券时,应当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下文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认购本期私募债券,视作同意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私募债券受托人管理协议、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置备于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投资者有权随时查阅。”
(五)募集说明书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募集说明书全文文本封面应当标有“xxx公司非公开发行××年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字样,并应当载明发行人及承销商的名称和住所,还应当载明正式申报的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
2、发行人应当对可能对投资者理解有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术语作出释义,募集说明书的释义应当在目录次页排印;
3、引用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事实依据应充分、客观;
4、引用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当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万元或者亿元为单位。
二、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概况
1、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接受私募债券备案的单位、时间、文号以及备案规模;
(2)私募债券发行相关情况,包括私募债券名称、发行总额、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若分次发行的,披露各期发行安排;
(3)私募债券产品设计,包括债券票面面额、发行价格、存续期限、票面
利率、计息方式、还本付息方式、付息日和本金兑付日、提前偿还本金安排(如有)、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如有)、认股权或者可转股条款(如有)、担保措施及担保方式(如有)、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偿债保障机制以及限制股息分配措施等;
(4)私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5)私募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信用级别(如有);(6)承销商及承销安排。
2、本期私募债券认购与转让服务安排(1)认购期限;
(2)发行结果公告日期;
(3)申请提供转让服务的地点与平台;
(4)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200人投资者的约束条件。
(未完,全文共7256字,当前显示144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