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因公外出的通知
因公外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规范编办干部职工离岗外出活动的管理,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对象。海东市编办全体工作人员及下属六县(区)编办全体工作人员。
二、管理范围。领导干部因公出差、考察、调研、会议等原因出国(境)或外出学习考察,应按规定程序由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编办主任审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省编办领导审批。
三、审批权限:
(未完,全文共704字,当前显示1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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