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工
作的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为在全市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发展壮大我市志愿者队伍,组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实践活动,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道德风尚,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实现“五市一极”建设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就进一步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四化两型”和“五市一极”目标,高举志愿者旗帜,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努力营造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社会、传播文明的社会氛围,服务“五创”提质,全面推进我市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按照《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办发„2010‟7号)的要求,建立全市人民广泛参与的社会性志愿者组织,健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在管理上从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实现志愿服务组织体系的全覆盖、有形化。
(二)建立由全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的注册志愿者队伍,在队伍上实现
由以青年人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使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总数的10%以上。
(三)开展经常性的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挖掘内生活力,形成长效机制,在活动开展上实现由阶段性向经常性的转变,不断提高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志愿服务组织体系。
(未完,全文共3042字,当前显示6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