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
威海市
【发布文号】
威政办发[2002]34号【发布日期】
2002-06-13【生效日期】
2002-06-13【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小城镇消防建设标准》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2]3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市公安局拟定的《威海市小城镇消防建设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二年六月十三日
威海市小城镇消防建设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城镇消防建设工作,促进小城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一、市(区)政府职责
(一)重视小城镇消防建设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出台关于加强小城镇消防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
(二)加强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保卫力量发展、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问题。
(未完,全文共1460字,当前显示4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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