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储存库建库申请报告
民爆物品库管员职责
1、仓储安全科负责人全面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员指导仓储安全科负责人做好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3、库区警卫人员积极配合仓库负责人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
基本内容
4.1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并按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措施专门用于储存民爆物品。
4.2公司的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根据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所登记储存仓库地点按核定的品种、数量储存民爆物品。
4.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设仓库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岗哨和流动岗哨。门岗应建立严格的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检查制度。
4.4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5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4.6民爆物品仓库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账本、双锁”的“五双”管理规定。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另库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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